Adina Harms Barbour 一案说明了犯罪行为对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的巨大影响,即使他们在这里生活了大半辈子。
Harms-Barbour 是德国公民,1975年,在7岁时以永久居民身份来到加拿大。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她从未获得加拿大国籍。在日常生活中,这种差异对大多数人来说意义有限。然而,在永久居民和公民的权利之间却存在着非常大的差异。其中之一是公民不得被驱逐出境。
然而,Harms-Barbour 近年来却被判犯有严重罪行。2015年,她被判诈骗超过5000加元。2016年,Harms-Barbour 因这一罪行被判处5年监禁。2017年,她被判犯有两项伪造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与诈骗罪同时服刑。
加拿大移民法中规定了永久居民或外国国民不得入境加拿大的若干理由。其中一个理由是严重犯罪。这一定义包括一种情况,即个人在加拿大被判有罪,最高刑期为十年或更长,或该人被判处六个月或更长的徒刑,而不论最低刑期是多少。在被定罪和判刑之后,Harms-Barbour 属于这一类。
因此,2017年,Harms Barbour 收到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官员的一份通知,告知她可能会出一份报告,表明 Harms Barbour 因严重犯罪而不可入境加拿大。这份文件邀请 Harms-Barbour 就为什么应该允许她留在加拿大提出意见。
Harms-Barbour 就此做了回答,并提到了她在加拿大已立足,比如她在加拿大有工作以及她与女儿和其他家庭的关系。
2018年1月,边境服务局(CBSA)的一名官员(与发出这份通知的官员不同)建议举行关于是否可以入境的听证会。
在此期间,Harms-Barbour 的律师提出了通过发出警告信来解决此事的可能性。警告信可以作为一种酌情的选择,而不是召开听证会并裁定某人不可入境。
然而,以警告的方式让 Harms-Barbour 离开的尝试失败了。随后的庭审结果是,法庭确实认定 Harms-Barbour 不可入境加拿大,并对她发出了驱逐令。
失败的上诉
Harms-Barbour 就驱逐令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她辩称,提交是否可入境的听证会是不合理的,第二名CBSA官员和下令将她驱逐出境的部长代表都侵犯了她的程序公平权利。
她还声称,审查官员没有考虑各种证据和因素,例如 Harms-Barbour 的前夫在她的罪行中所起的作用。法院驳回了这一申诉,指出法律承认,假定决策者已审查了他或她面前的所有证据,即使 Harms Barbour 关于前夫参与其罪行的申诉属实,也没有否定对她的有罪判决或推定不可入境的裁决。
关于程序公正性,Harms Barbour 尔指出,除其他主张外,执法手册指出,最好的文件是审判法官关于定罪或判刑的言论笔录,通常称为法官的判决理由。审查员在发言中没有在报告中勾选这一要素。Harms Barbour 辩称,这个漏洞意味着官员没有考虑到她定罪的一个重要因素。
法院也驳回了这一论点。其他证据表明,该官员确实在 Harms Barbour 被定罪时考虑了法官的言论。此外,法院认为,无论如何,执法手册只是一本手册,官员没有必要完全遵守其规定:这些规定不是严格必要的,它们不像法律和条例那样具有约束力。
因此,法院驳回了她的司法复审申请,维持驱逐令的判决。Harms Barbour 现在拥有有限的资源,例如对这一命令提出质疑的驱逐前风险评估。从加拿大驱逐出境的后果是严重的。被执行驱逐令的人将终身被禁止在加拿大生活。而返回加拿大的唯一途径是获得返回加拿大的授权(Authorization to return to Canada),即所谓的ARC。授予ARC是具体情况和酌情决定的,并且不能保证 Harms-Barbour 会获得 ARC。
结论
关于 Harms Barbour 案有助于强调和澄清几个法律概念:
- 即使在加拿大长期居住也不妨碍驱逐出境;
- 法院不会轻视行政法庭的裁决;
- 不遵守法律法规与指南的之间的流程差别确实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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